達州開江縣人民法院最終認定顧某犯強姦罪,判處有期徒刑5年
  14歲的達州少女雲某一直不愛學習,後和朋友一起認識了社會朋友顧某,並讓其幫忙介紹一份工作。顧某看雲某等人年齡較小,便將其介紹到娛樂場所做“公關”。由於雲某年齡偏小而未被選中,但顧某卻對她產生了邪念,後以找她“談戀愛”為名,與雲某發生了性關係。後被雲某的父母得知,將顧某送到了公安機關。

  少女不想讀書托人幫忙找工作
  還在念初中的雲某今年14歲,平日里她成績不好,自己也不喜歡學習。4月的一天,她和同學李某一起,陪趕同學黃某在開江縣城內一理髮店去染頭髮。理髮店內有一名年輕學徒顧某,穿著時尚,又能說會道,幾句話哄得女孩兒們哈哈大笑。很快,雲某和兩名同學便對顧某產生了好印象,準備作為好朋友長期接觸。臨走前,大家互留了聯繫方式,並不時地發微信等聊天。
  由於無心上學,雲某和黃某等人便產生了打工掙錢的念頭,她們想到了這位新認識的社會朋友顧某。“顧哥,你有沒有什麼門路,幫我們幾個找份工作嘛!”顧某一口答應下來:“我幫你們問問,等我的消息。”而後,顧某認真地幫她們聯繫“工作”。幾天后,顧某將雲某和李某、黃某介紹給當地某娛樂場所的王經理,讓她們去做“公關”。
  朋友以“求愛”為名將其性侵
  經過“面試”,最終雲某的兩名同學被選上了,王經理告訴顧某,這兩名女孩可以去該娛樂場所做服務員。由於雲某的年齡偏小,“落選”了。顧某將這個消息告訴雲某,在得知雲某的年齡和身份後,他突然起了邪念。
  “你跟我過來,我有事情跟你說。”顧某煞有其事地以談事情為由,將雲某帶至自己租住房。“我想你當我女朋友,可以嗎?我真的很喜歡你。”隨後,顧某又說服雲某與自己發生性關係。
  但沒幾天,雲某的父母就察覺了此事,得知真相後勃然大怒。兩人迅速去理髮店找到顧某,將其送到公安機關。經過庭審調查,顧某當庭認罪,表示悔恨。而雲某系未滿十四周的幼女,因此開江縣人民法院最終認定顧某犯強姦罪,判處有期徒刑五年。 陳瑤 胡繼鋒 華西城市讀本記者 王華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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