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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長江商報消息 一審被判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;曾多次以極端方式對抗城管
  本報訊(記者 吳邊 通訊員 付靜宜 姚妍)因在城管整治占道經營時與執法隊員發生衝突,一伙小販當街上演“城管打死人,家屬披麻戴孝討說法”的戲碼向城管施壓,但屍體扮演者難耐高溫,當場“複活”,上演了一場鬧劇。日前,詐屍事件組織者李元(化名)被判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,一審獲刑一年。
  不滿城管執法上演鬧劇
  去年8月3日,24歲的李元與韓飛(化名)等人在江漢路地鐵站附近擺攤。城管整治占道經營時,將他們的貨物收繳。隨後,雙方發生衝突,韓飛頭部受傷。
  感覺吃虧了,商販們想把事情弄大,讓城管領導出面解決,於是讓頭流著血的韓飛躺在推車上裝死。隨後,李元買來花圈,又將白布條纏在頭上,在佳麗廣場前“哭喪”。但過了不久,因為天氣太熱,韓飛受不了,爬了起來。
  鬧劇“穿幫”後,韓飛被送往醫院救治,其他參與者受到了拘留等處分,李元則逃往外地。此事經微博等媒體傳播擴散,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。
  從農民變成小販“大哥”
  李元來自襄陽谷城縣一個農民家庭,初中畢業外出打工。2010年,他開始在武漢民眾樂園周邊擺攤。期間,因違章占道屢勸不改,貨品被沒收。為了泄憤,他把城管執法亭玻璃砸了,被警方行政拘留15日。
  之後,他在統一街租下一個門面,主營內衣,但生意不好,於是照舊在地鐵口附近擺地攤。“擺攤收入不穩定,月入4000元要養全家。”李元說。
  參與此次事件的商販都是20歲上下的年輕人,25歲的李元是他們的“頭兒”。李元說,這些攤販基本全在他店里拿貨,因此,在8月3日與城管發生衝突後,李元的提議能獲得大家的一致支持。
  今年初,江漢檢察院以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對李元提起公訴。16日,江漢法院一審宣判,李元被判刑一年。
  ■悔過
  必須配合文明執法,以後不再擺地攤了
  據城管執法隊員介紹,近兩年,李元經常帶領小販採取極端方式對抗城管。
  2012年10月,由於擺攤貨物被收,李元組織了10餘人拿著花圈向城管執法大隊“以死相逼”;11月,又領著小販在文書巷強行搶回了執法車輛上的被繳貨物;去年4月,韓飛弟弟擺攤時與執法城管發生肢体接觸,李元再次召集10餘人,用木板將其抬至花樓水塔辦事處去“評理”,“討要醫葯費”,期間將城管辦公室的隔斷牆打了一個洞,並破壞電動車。
  歸案後,李元說自己提議“扮死屍討說法”是為了給城管施壓。他反覆強調,這次事件並非蓄意為之,只是口號從“城管打人”升級到“城管殺人”,慢慢超出了自己的控制。
  “以前,看到城管隊員過來執法,我們就會跑,跑得非常快,慌不擇路,一步跳很多級臺階。我也很害怕,害怕有一天會在這種貓抓老鼠的游戲中發生意外,受到傷害。這次韓飛是沒有死,但萬一哪天后果很嚴重,就再也沒有機會了。”李元說。
  自知捏造事實抹黑城管,李元“害怕報複”,便躲去外地。看到媒體對此事鋪天蓋地的報道和網民們被愚弄後的憤怒,他才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。一個多月後,他在浙江被抓。
  “這件事情我肯定做錯了。如果是現在,我絕對不會去做!” 李元說,配合城管文明執法,不是願不願意的問題,是必須得配合。
  他說自己以後都不想擺地攤了,要脫離以前的生活,以後想專心做門面,“人應該為社會做點什麼,而不應該危害社會。”  (原標題:策劃“詐屍”施壓城管 小販獲刑一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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